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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武汉航达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度危废产废报表的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)第二十九条,“产生、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利用、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,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”。现将武汉航达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度危废产废报表公示如下。
武汉航达2020年危废年报报表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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